汉代往往被史学家看做是秦的继续,因此秦汉军制也比较类似。从军事领导体制而言,其实行的都是一种强化中央集权的军事制度,军队被置于皇帝的严密控制之下。秦代总领全国军队的为三公之一的太尉,但太尉并无实权,真正打仗时皇帝临时委派上将军及前、后、左、右诸将军统兵,战后军队则依旧交还太尉;汉代差不多,其名义上的最高军事长官初为太尉,后改为大司马,也是虚职。战时皇帝临时任命大将军、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等统兵。秦汉皇帝均用这种将、兵分离制将军队控制在自己手中。就兵役制度来说,秦汉均实行征兵制。秦统一六国后,兵役制度仍沿用旧制,弊端重重,陈胜吴广起义便源于兵役制度的弊端。汉代兵制更加完善,男子年满23岁需服兵役两次,一次在本郡、县服役,另一次到中央宿卫或戍边,每次一年。另外,汉代在征兵制之外还部分实行募兵制作为补充。东汉末年,募兵制逐渐取代征兵制,地方武人趁机培养自己的势力,割据自雄,造成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局面。
什么是征兵制?
征兵制是强制符合条件的男子入伍的兵役制度,与以自愿应征性质的募兵制相对应。在我国唐代之前,基本上实行的都是征兵制,将入伍作为一项义务分派到各家各户。春秋战国时期,战事频繁,各国的兵役都十分繁重,正是强制性的征兵制才得以保证士兵的来源。秦代男子满17岁便要开始为国家服兵役,总共至少3年。汉代基本继承了秦制,只是将年龄推迟到23岁。其后的魏晋南北朝,乱世之中,强制性征兵也是主要的招兵手段。北魏的花木兰替父从军,便是在征兵制的背景下发生的。征兵制的特点一是军费开支小;二是兵士服完役便离开,不会成为将领私人势力,造成武人自雄。其缺点则是军队战斗力不如招募的职业兵。隋唐及以后各代,实行的是府兵制、世兵制或募兵制等,征兵制逐渐废弃。
都护府是汉唐两代在边疆地区所设的特殊官署。“都”意为全部,“护”意为带兵监护,“都护”即“总监护”之意。西汉宣帝时,在乌垒(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东北)设西域都护府,统一管理大宛及其以东城郭诸国,兼督察乌孙、康居等游牧行国之事。魏晋时,设有西域长史府,类似于西域都护府。唐代的都护府影响最大。由于强盛的唐王朝先后打败突厥、薛延陀等部,周边少数民族纷纷表示归顺。唐朝在这些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州县,任其自治,只在一个大区域内设都护府,作为最高军政机关。都护府长官都护为一地最高军政长官,其职责在于“抚慰诸藩,辑宁外寇”,凡对周边民族之“抚慰、征讨、叙功、罚过事宜”,皆其所统。自太宗至武后,在北、西、南面少数民族地带设安东、东夷、安北、单于、安西、北庭、昆陵、蒙池、安南等九个都护府。到玄宗时,只剩下安东、安北、单于、安西、北庭、安南都护府,这就是著名的唐代六都护府。唐中后期,唐王朝不复昔日强盛,周边民族不服,各都护府逐渐废弃。
节度使的权利有多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