贞观六年 太宗对魏徵说“古人说君主必须根据官职来选择
贞观六年(632),太宗对魏徵说:“古人说,君主必须根据官职来选择合适的人才,决不可勿忙任用。我现在每做一件事,就被天下人看着;每说一句话,就被天下人听着。任用了正直的人,干好事的人就会得到劝勉;任用了坏人,不干好事的人就会竞相钻营。奖赏与功绩相当,没有功绩的人就会自动退避;惩罚与罪过相称,作恶的人就会有所戒惧。由此可知赏罚不可随便使用,用人更加应该慎重选择。”
魏徵回答说:“真正了解一个人的事,自古以来就是很难的,所以用考察政绩的办法来决定官职的升降,来观察人的善恶。现在要访求人才,必须慎重地考察他的品行。如果了解到他品行好,然后才可任用。即使他办的事并不成功,那也只是因为他的才干和能力达不到,不会造成大的危害。如果误用了品质恶劣的人,假使他精明强干,危害也就极大。但在天下混乱时,往往只要求他的才能,顾不上他的品行。天下太平时,必须是德才兼备的人方才可以任用。”
贞观十一年,侍御史马周上疏曰:“理天下者,以人为本。欲令百姓安乐,惟在刺史、县令。县令既众,不能皆贤,若每州得良刺史,则合境苏息。天下刺史悉称圣意,则陛下可端拱岩廊之上,百姓不虑不安。自古郡守、县令皆妙选贤德,欲有迁擢为将相,必先试以临人,或从二千石入为丞相及司徒、太尉者。朝廷必不可独重内官,外刺史、县令,遂轻其选。所以百姓未安,殆由于此。”
苏息:休养生息。
岩廊:高峻的廊庑。借指朝廷。
临人:治民。这里指地方官员。
二千石:汉制。郡守俸禄为二千石,即月俸百二十斛。世因称郡守为“二千石”。丞相:官名。典领百官,辅佐皇帝治理国政,无所不统。丞相制度起源于战国。唐、宋以后尚书省或中书省有时设左、右丞相,相当于原来的尚书左右仆射,位居尚书令或中书令之次,握有实权。司徒:上古官名。相传尧、舜时已经设置,主管教化民众和行政事务。夏、商、周时期,朝廷都设有司徒官,为“六卿”之一,称为地官大司徒,职位相当于宰相。春秋时列国也多设有这个职位。太尉:官名。秦代始设,为全国军政首脑。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。历代多沿置,但渐成加官,无实权。后成为对武官的尊称。
贞观十一年(637),侍御史马周上书说:“治理天下的人必须以人为本。要想让百姓安居乐业,关键在于选用好刺史和县令。县令的人数太多,不可能都贤能,如果每州能选得一个贤能的刺史,那么整个州郡内的百姓就都能得到休养生息。全国的刺史如果都能使陛下称心如意,那么陛下就可以拱手端坐在朝廷之上,不用担心百姓不能安居乐业。自古以来,郡守和县令都要精心选拔那些有贤德的人来担任,打算提升做大将或宰相的人,必定先让他们试做地方官,或者就从郡守中选拔入朝担任丞相及司徒、太尉。朝廷不能只重视内臣的选拔,而把刺史和县令置之度外,就轻易决定刺史和县令的人选。百姓之所以不能够安居乐业,原因大概就在这里。”
贞观十一年,治书侍御史刘洎以为左右丞宜特加精简,上疏曰:“臣闻尚书万机,实为政本,伏寻此选,授受诚难。是以八座比于文昌,二丞方于管辖,爰至曹郎,上应列宿,苟非称职,窃位兴讥。伏见比来尚书省诏敕稽停,文案壅滞。臣诚庸劣,请述其源。贞观之初,未有令、仆,于时省务繁杂,倍多于今。而左丞戴胄,右丞魏徵,并晓达吏方,质性平直,事应弹举,无所回避。陛下又假以恩慈,自然肃物。百司匪懈,抑此之由。及杜正伦续任右丞,颇亦厉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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